參保人員在繳費階段死亡,其個人賬戶資金余款是否可以退還?

日期:2025-08-27 08:47 來源:尤溪縣人社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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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可以退還,自2014年2月21日開始,參保人員在繳費階段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(含政府補貼部分)本息余額全部退還給其法定或指定繼承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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